根据《关于开展龙游县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通知》(衢环龙〔2021〕14号)《龙游县2021年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衢环龙〔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批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专项政府补助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企业名称
投资金额(不含税)
(元)
状态
拟补助金额
(万元)
1
浙江龙游石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303164.24
完成
30
合计
2303164.24
—
30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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