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2022年中央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分配方案,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3200元,拟全部用于广东韶钢松山有限公司5、6号烧结机烟气净化改造项目,具体如下: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府〔2019〕1135号)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
(联系人:sghbjcw@163.com韶关市生态环境局8772461)
附件:2022年中央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大气污染防治(功能分类科目:2110301大气)3200万元
出资方:广东韶钢松山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5号、6号烧结机分别设置一套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新建一座80m混凝土烟囱排放净烟气。考虑到两套烟气净化装置相邻布置,拟设置一套脱硫剂制备系统,与氨水站系统共用。性能:通过升级5、6号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采用旋转喷雾半干法脱硫工艺(SDA)和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SCR),5、6号烧结机粉尘、SO2、NOx等污染物排放可满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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