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22〕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问题导向、环保为民”“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系统观念、协同增效”“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的基本原则,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兰西城市群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落实落地,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定西。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1%,臭氧浓度稳中有降,不发生人为导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6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406吨、400吨、500吨和10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上下达任务;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到2035年,全市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美丽定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有效促进绿色转型发展
(一)深入实施碳达峰行动
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完成定西市碳达峰“1+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制定印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定西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分领域、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及相关保障方案,积极推进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碳达峰行动。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加强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推进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常态化编制市、县(区)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积极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作。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立足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基本市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推进通渭风电基地、安定氢能基地建设,推动形成风电、光电、光热、储能融合发展的新能源格局。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到2025年,建成并网风电270万千瓦、光伏5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700万千瓦。加大民用散煤替代力度,大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对照《甘肃省“两高”项目处置清单》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产业园区。
(四)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根据国家安排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五)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65个环境管控单元,强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落地应用,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控制石油、化工、冶炼、医药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禁止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准入。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积极推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共享,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推动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全覆盖。
(六)稳步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
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培育绿色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加大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勘察设计与施工、咨询服务发展力度,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制定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大力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市场化发展进程。鼓励国有资本向绿色环保产业倾斜,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修复治理。
(七)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建立绿色生活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良好氛围。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
(一)深入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治理力度,实施分区差异化精准管控。安定区、通渭县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临洮县、陇西县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漳县、岷县严防秸秆焚烧,临洮县关注通道传输污染,各地加强散煤管控,做好节日烟花爆竹禁限放。按照定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坚决防止人为导致重污染天气发生。科学应对沙尘天气,全面做好预报预警。
(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为重点区域,全面推进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按照国家要求,执行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积极推动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市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整治,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有序推进安定区等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统筹油、路、车治理,提升交通运输轨道化、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推进全市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力争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完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运输网络,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健全运输结构调整长效激励机制,推动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为主,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运量比例达到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及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以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恶臭综合治理。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适时调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评估,严格执行《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工业、施工、交通、社会生活噪声监管,提升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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