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9 行业动态
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形势严峻
近日召开的“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和重点行业VOC控制技术研讨会”消息透露,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新标准预计年内发布,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将大幅度提高。
作为我国重点污染行业之一,水泥行业颗粒物排放占全国排放总量的20%~30%,二氧化硫排放占全国总排放量的5%~6%。全国水泥行业年排放氮氧化物约200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10%左右,居火力发电和汽车尾气排放之后的第三位。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十二五”时期,水泥行业是减排氮氧化物的重点行业,水泥行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减排。他强调,环境保护部已经与各省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如果未完成减排任务,将实行集团环评限批。也就是说,假如一家企业集团下属水泥厂未完成总量控制指标,整个企业集团都将面临环评限批。
随着“十二五”期间我国对氮氧化物实施总量控制,水泥行业提高排放控制要求成为大势所趋。为此,有必要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要求,促进水泥行业采取更加严格的氮氧化物控制措施。
刘志全告诉记者,要达到这些要求,必须修订2004年颁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更为严格的排放控制措施。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十二五”时期,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下降10%;新型干法水泥窑要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新建水泥生产线要安装效率不低于60%的氮氧化物去除设施;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氮氧化物限值要降到300~400毫克/立方米
他说,针对水泥行业污染物减排的严峻形势,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正在修订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拟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800毫克降低到300毫克~400毫克。同时,制定技术政策、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等一系列指导性技术文件。
“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我国目前水泥产量已经超过世界其他国家产量之和,解决如此巨大规模的水泥行业污染问题,世界上尚无成功先例。发达国家治理水泥行业污染的做法,包括其排放标准可供我国借鉴,但不宜照抄照搬。”刘志全强调,一些发达国家由于水泥生产规模已经很小,导致其排放标准较为宽松,对污染治理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要尽快削减水泥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在确定污染控制水平的问题上,就要充分考虑我国当前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按加快实现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总体要求,制定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国家排放标准。
考虑到我国水泥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刚刚起步,建成运行的减排氮氧化物示范项目均采用SNCR技术,净化效率更高的SCR技术将在示范基础上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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