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帮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鼓励市、县(区)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提升科技企业基础创新能力;在保供稳价方面,要加强电煤运行监测预警与调节,做好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稳价工作,拓展工业企业多元化资源供给渠道,落实国家绿色电价政策;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要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增强电力保障能力,加快企业升级改造,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在稳定外资外贸方面,要推动外贸稳定发展,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此外,在强化要素支撑上,《若干措施》提出要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推动各地区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支持钢铁等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同时,用好用足国家有关能耗政策。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地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地,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让企业知晓、了解、用好《若干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若干措施》宣传解读,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发挥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明确省(中)直部门责任,压实各各地区责任,加快落实各项措施,抓紧抓实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各项工作;三是及时协调措施落实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做好省(中)直部门和各地区落实情况的调度,切实解决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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