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十堰城区累计达标天数337天,达标率92.3%,PM10年均浓度52微克每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31微克每立方米。”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负责人余宏云说,今年十堰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和省定考核目标,为历史可比条件最好水平。
2021年,十堰市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交办整改污染问题32件次,坚持对城区18个乡镇(街道)实施月度考核奖惩制度,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压实到乡镇。持续保持城区扬尘污染治理高压态势,对扬尘污染严重路段开展重点督办,联合城管、住建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扬尘污染专项执法行动,督导整改扬尘污染问题67个。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制定夏季常态化防治措施,加强重点企业抽查,积极争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类项目中央专项资金1400余万元。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累计检测车辆15万台次,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排查车辆1975台次,现场查处17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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